所(含洗浴中心)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需综合国家法规、行业规范及场所特性制定,以下为结合多来源信息的核心内容梳理:
一、消防安全责任制度
1. 责任主体
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,需向当地消防机构备案,并履行《消防法》规定的职责,如制定防火措施、组织消防演练等。
承包或租赁经营时,消防安全责任由经营者承担。
设立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,负责日常消防设施检查、隐患整改及档案管理。
2. 全员责任制
全体员工需掌握“四懂四会”(懂火灾危险性、懂预防措施、懂扑救方法、懂逃生方法;会报警、会使用灭火器、会扑救初期火灾、会组织疏散)。
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,重点岗位(如电工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)需持证上岗。
二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
1. 防火巡查与检查
每日巡查:营业期间每2小时巡查一次,重点检查用火用电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设施状态等;营业结束后清查火种。
每月检查:全面检查火灾隐患整改、疏散通道、消防水源、设施运行情况等。
2. 安全疏散管理
安全出口数量、宽度需符合国家标准,禁止设置门槛、卷帘门等障碍物,营业期间严禁锁闭或堵塞出口。
疏散通道、楼梯口需设置灯光指示标志(间距≤20米)和应急照明(供电时间≥20分钟)。
3.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
严禁带入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(如液化石油气),营业期间禁止电气焊、油漆作业。
三、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
1. 设施配置要求
按《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》配置灭火器材,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(地下场所必须设置)。
桑拿洗浴场所需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,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。
2. 维护与检测
定期检测消防设施(如消火栓、报警系统),每年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全面检测,确保设施完好有效。
灭火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,消防控制室设备需24小时专人值守。
四、应急预案与演练

1. 预案制定
制定火灾应急疏散预案,明确指挥员、灭火行动组、疏散引导组等职责分工。
2. 演练要求
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消防演练,模拟火警报警、初期扑救、疏散引导等流程。
演练后需总结问题,修订预案并记录存档。
五、特殊场所要求(洗浴中心)
1. 建筑防火
禁止在居民楼内改建,不得与仓库、危险品区域毗连;地下洗浴场所仅允许设在地下一层,安全出口≥2个。
汗蒸房需符合《汗蒸房消防安全整治要求》,采用不燃材料装修。
2. 用电管理
电气线路需由专业电工敷设,禁止私拉临时电线;非营业期间关闭非必要电源。
六、违规处理与档案管理
违反制度的行为按《消防法》处罚,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。
建立消防档案,记录设施维护、培训演练、隐患整改等内容,重点单位档案需长期保存。
以上制度需结合场所实际调整,并定期更新以满足最新消防法规要求。具体实施可参考《公共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39号)及地方性消防规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