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办学校章程范本核心框架(2025年更新版)
第一章 总则
1. 法律依据
依据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公司法》(营利性学校适用)、《民法总则》等法律法规制定。
2. 学校基本信息
名称:需符合行政区划+字号+专业范围+“专修/培训/进修”等规范(如“郑州黄河医学专修学院”)。
地址:详细注册地址。
性质:明确是否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。
3. 办学宗旨
强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公益性原则、教育质量保障等。
第二章 举办者与开办资金
1. 举办者权利与义务
权利:制定章程、组建决策机构、提供办学资金等。
义务:保障学校资产独立、不得抽逃资金、接受财务监督。
2. 开办资金
金额及出资方式:明确出资人、金额及比例,营利性学校需符合公司注册资本要求。
第三章 组织管理
1. 决策机构(董事会/理事会)
组成:举办者代表、校长、教职工代表等,成员不少于5人且1/3以上需具备5年以上教育经验。
职权:聘任校长、修改章程、审核预算、决定学校合并/终止等。
2. 法定代表人
通常由董事长或校长担任,不得兼任其他学校法定代表人(特殊情况需审批)。
3. 校长职责
执行决策机构决议、管理日常教学与行政事务。
4. 监事会(可选)

监督财务及决策合法性,成员不得与理事会、校长职务重叠。
第四章 办学范围与教学管理
1. 办学层次与形式
明确学历或非学历教育,招生对象(学龄前儿童、中小学生、成人等)及教学形式(全日制/业余)。
2. 教学质量保障
建立学籍管理制度、教师考核机制,推进信息化教学。
第五章 资产与财务管理
1. 经费来源
包括学费收入、资助、社会捐赠、利息等。
2. 财务制度
执行国家会计制度,每年委托第三方审计并公开结果。
营利性学校需明确收益分配及纳税义务。
3. 资产清算
终止时优先清偿学生费用,剩余财产按《公司法》处理(营利性学校)或用于公益事业(非营利性)。
第六章 教职工与学员权益
1. 教师聘用
依法签订劳动合同,保障薪资、社保及培训权益。
2. 学员权益
明确退费机制、课程质量承诺及争议解决途径。
第七章 章程修订与终止
1. 修订程序
需经决策机构2/3以上成员同意,并报审批机关备案。
2. 终止条件
因合并、分立或无法继续办学时,经审批后清算。
特殊注意事项(2025年更新)
1. 营利性学校
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,章程需明确股东分红机制。
2. 非营利性学校
禁止分配利润,剩余资产用于同类教育公益事业。
3. 合规要求
章程需经教育部门核准(如海南省要求教育厅组织专家评议)。
范本获取与参考
1. 通用模板:网页1、10提供基础框架。
2. 地区细则:如海南省要求章程需包含发展规划、国际交流等内容。
3. 营利性学校补充:参考网页22的法人性质与财务条款。
如需完整模板或地区特定版本,可查阅教育部门官网(如网页39的海南省教育厅文件)或专业法律平台(如网页67的文书模板库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