鲁迅的短篇小说《孔乙己》最初发表于1919年4月《新青年》杂志,全文约2500字,以咸亨酒店为背景,通过“我”(一名小伙计)的视角,刻画了落魄书生孔乙己的悲剧命运。原文通过细腻的描写和讽刺,揭示了封建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的毒害以及社会对弱者的冷漠。
原文核心情节:
1. 孔乙己的形象:他是唯一“站着喝酒而穿长衫”的人,身材高大却衣衫褴褛,满口“之乎者也”,因偷书被嘲笑,却坚持“窃书不算偷”的诡辩。
2. 众人的嘲弄:从“脸上添新伤疤”到“连秀才也考不上”,酒客们以他的痛苦为乐,店内外“充满快活的空气”。
3. 悲剧结局:孔乙己因偷窃被丁举人打断腿,最终在旁人的笑声中消失,留下“大约的确死了”的模糊结局。
获取全文的途径:
二、最经典的一句:“窃书不能算偷……读书人的事,能算偷么?”
这句话是孔乙己面对偷书指控时的辩白,因其荒诞逻辑和深刻讽刺性成为全文最广为人知的台词。
解析与意义:
1. 性格刻画:
2. 社会批判:
三、其他经典语录与网络延伸
1. “多乎哉?不多也”:
2. 现代“孔乙己文学”:
四、阅读建议
若需深入理解《孔乙己》,可结合以下角度:
参考资料:网页1(原文)、网页13(赏析)、网页25-26(语录分析)、网页22(现代解读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