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务员政审中的“自我鉴定”是考生在政审阶段需提交的个人情况说明材料,主要用于展示自身思想政治、道德品质、学习工作经历等综合表现。其核心内容和作用如下:
1. 自我鉴定的内容
思想政治表现:需说明对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态度,是否拥护党的领导,是否参与非法组织或活动等(例如,是否涉及邪教、非法集会等)。
道德品质与作风:包括个人品行、社会公德、家庭美德等方面的自我评价。
学习与工作经历:需详细列出从中学阶段至今的学习和工作经历,突出表现(如获奖情况、任职经历等)。
家庭及社会关系:需说明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(如职业、政治面貌等)。
缺点与改进方向:需客观分析自身不足,并提出改进计划。
2. 自我鉴定的作用
作为政审的基础材料,帮察组初步了解考生的政治立场、思想动态和综合素质。
与其他证明材料(如无犯罪记录、单位评价等)相互印证,辅察组形成全面结论。
二、关于“函调证明是否属于政审”
函调证明是政审的重要环节之一,但不等同于政审的全部内容。具体关系如下:
1. 函调证明的定义与作用
定义:函调是政审过程中通过发函至考生所在单位、学校、社区或户籍地派出所等机构,调取相关证明材料的一种调查方式。
作用:用于核实考生的档案信息(如学历、工作经历)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的政治背景、有无违法记录等。
2. 函调证明与政审的关系
隶属关系:函调是政审的常用手段之一,属于政审的“材料收集阶段”。
区别:政审是包括多种方式的综合审查流程,除函调外,还可能涉及面审(实地走访、谈话)、档案核查、个人自述等。
3. 函调证明的常见材料

无犯罪记录证明:需由派出所出具,普通岗位仅需考生本人证明,政法岗位需审查直系亲属。
现实表现材料:由单位、学校或社区出具,评价考生日常表现。
档案材料:包括三龄两历(年龄、工龄、党龄、学历、工作经历)的核实。
1. 自我鉴定是考生主动提交的政审材料,用于展示个人政治立场、道德品质和成长经历;函调证明则是政审中通过外部机构获取的客观证明材料。

2. 函调证明属于政审的一部分,但政审流程更复杂,还可能包括面审、公示举报期等环节。
3. 特殊岗位(如公检法)的政审更严格:需额外审查家庭成员的政治背景和犯罪记录。
注意:若考生档案中仅有政审材料而无函调证明,属于正常情况,因函调文件通常由外部机构留存,不归档到个人档案中。